堰水进京供应链集团人员招聘公告

日期: 2025-07-04 15:30:53
张曼
来源: 堰水进京供应链集团

一、公司简介

湖北堰水进京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24年7月,为十堰市政府与各县市区共建的市属国有全资政府供应链平台。公司下设堰水进京(湖北)销售有限公司、湖北政通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湖北政通集采贸易有限公司3家子公司。公司整合十堰市内现有的水经济产业和名优农产品资源,全面提升产业链配套能力,运用南水北调京堰对口协作政策优势,聚焦物流仓储、市场销售关键环节,围绕降本增效服务生产企业的核心目标谋划业务模式,从加强行业资源整合和强化利益链接角度,打造新型水经济产品供应链平台。

二、招聘岗位和要求

(一)招聘对象

2025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不含委培、定向生),2024届离校未就业毕业生。

(二)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质良好,责任心强,具有团队合作精神;

2.所学专业须符合招聘要求,且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

3.认同应聘企业的企业文化,忠诚企业,遵守企业各项规章制度;

4.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符合回避有关规定,符合考察相关规定;

7.服从应聘企业工作安排和岗位分配。

(三)招聘岗位

本次校园招聘共提供4个岗位,共计划招聘4人,岗位及要求如下:

岗位

人数

学历

专业

其他任职条件

法务风控岗

1

研究生、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法律、法学相关专业

1.具备扎实的法律基础知识;

2.具有良好的沟通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和协调能力,文字组织能力,能够独立起草、修改法律文书;

3.持有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证书A证;

4.专业可以为研究生专业或本科专业。

财务会计岗

1

研究生、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会计学、财务管理相关专业

1.熟悉会计法规和税收政策,掌握财务管理的基本流程;

2.熟练使用财务软件,如金蝶、用友等,具备较强的数据分析能力;

3.了解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具备一定的风险识别和防范能力; 

4.专业可以为研究生专业或本科专业。

物流管理岗

1

本科及以上,具有相应学位

物流管理、物流工程、交通运输、现代物流管理、供应链管理、物流技术与管理、物流信息系统、计算机相关专业

1.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能够与团队成员、客户及合作伙伴有效沟通协作;

2.拥有较强的学习能力与适应能力,能快速适应物流行业快速发展带来的变化与挑战;

3.具备问题解决能力,能够分析问题并提出有效的解决方案。

营销岗

1

本科及以上,具有相应学位

市场营销、公共关系学、工商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贸易经济、商务经济学、汉语言文学、广告学、旅游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计算机类相关专业

1.具有良好商务洽谈能力,较强的市场分析、营销能力和市场洞察能力;

2.对数据敏感,掌握基础的数据分析方法,具备较强的分析能力;

3.具有较强的沟通表达能力和创新意识,敢于承担责任,抗压力强;

三、报名方式

(一)发布招聘信息

分别在十堰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招聘企业公众号、官方网站发布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

在相关院校举办专场宣讲会或参加毕业生双选会,毕业生可关注所在院校就业信息网招聘信息,现场提交报名材料。

(2)线上报名

符合招聘条件的毕业生,将报名材料报送至指定邮箱(sysgzw@163.com),邮件以“职位代码+报名人员姓名”方式命名。报名材料清单如下:

①应聘登记表扫描件;

②身份证原件正反面扫描件(扫描在一张纸上);

③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

④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扫描件,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

⑤成绩单;

⑥无犯罪记录证明、个人征信报告;

⑦个人承诺书扫描件;

⑧荣誉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与报考岗位相关的资料。

应聘者可在以上两种方式中选择一种,每人限报1个岗位。现场报名未提供以上资料的,请在接到通知后将相关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

2.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7月10日17:30。

四、招聘流程

(一)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任职资格条件及应聘者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者方可参加综合测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发现应聘者资格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及聘用资格。

(二)综合测评

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统一参加综合测评,综合测评采取面谈、面试方式。面谈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面谈。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报名材料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谈。面谈重点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以问答或专业测试方式进行。面谈满分100分,考生面谈成绩取考官平均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谈60分以上方可进入面试。面谈分数不计入面试成绩。

2.面试。面谈结束后,以公告或短信或邮件的方式通知参加面试的人员,参加面试的人员携带身份证原件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面试重点测评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业务能力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原则上同一岗位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按照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对急需紧缺、专业性较强的岗位,可降低面试开考比例。面试满分100分,考生面试成绩取考官平均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由集体研究确定,对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面试分数为考生面试成绩。面试结束后,考生面试成绩及时在十堰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及企业官方网站进行公示。

3.遇特殊情况需调整考试方式及时间、地点的,于面试前电话通知,并在十堰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及企业官方网站发布通知公告。

(三)体检、考察

1.根据综合测评成绩从高到低按照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综合测评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人选。体检、考察工作由十堰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会同公司组织实施。  

2.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人岗相适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或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存在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中,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3.体检标准参照事业单位招聘有关规定确定,在有相关资质的医院进行,相关费用自理。

4.体检、考察可同步组织实施,如体检、考察对象有体检、考察不合格,自动放弃、不能按期提供考察所需材料的情况之一的,结合公司意见,可以从参加该岗位面试的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按照综合测评成绩排名,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发布招聘公告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办理入职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与招聘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入职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招聘遵循“公开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原则,执行回避制度。

(二)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或在任何环节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三)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四)本次校园招聘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不收取任何费用。

咨询电话:十堰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人事科:0719-8693220;

监督电话:十堰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机关纪委:0719-8666239

企业咨询电话:集团综合管理部 张女士:13797825073

备注:应聘登记表及个人承诺书请从十堰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目下载。